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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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鞍山银行”)于2024年6月26日,在行总部3楼会议室召开了2023年度股东大会,实到股东34人,所持股权2,296,085,220股,占股权总额的75.4%(其中:限制表决权股东1人,所持股权440,000,000股,此股数不计入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总数),符合法律规定。会议由董事会秘书赵红宇同志主持。
会议听取了《关于项晓云董事长辞去董事会职务的通报》《鞍山银行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》《鞍山银行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》《鞍山银行2023年度经营信息报告》《鞍山银行监事会对2023年董事会、高级管理层、董事、高级管理层成员履职评价情况的报告》《鞍山银行监事会关于2023年度流动性风险管理履职情况的报告》《鞍山银行2023年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及关联交易情况专项报告》;审议了《关于鞍山银行2023年度财务情况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》《关于鞍山银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》《关于鞍山银行董事会换届及推选董事的议案》《关于鞍山银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》。会议经表决,形成决议如下:
一、审议通过了《关于鞍山银行2023年度财务情况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》,赞成30人,所持股权1,852,924,240股,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99.83%;反对3人,所持股权3,160,980股,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.17%;弃权0人,所持股权0股,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%。
二、审议通过了《关于鞍山银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》,赞成24人,所持股权1,851,434,000股,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99.75%;反对9人,所持股权4,651,220股,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.25%;弃权0人,所持股权0股,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%。
三、审议通过了《关于鞍山银行董事会换届及推选董事的议案》,赞成33人,所持股权1,856,085,220股,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100%;反对0人,所持股权0股,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%;弃权0人,所持股权0股,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%。
经对董事候选人逐位进行表决,同意马晓琳同志为独立董事的33人,所持股权1,856,085,220股,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100%;反对0人,所持股权0股,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%;弃权0人,所持股权0股,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%。
同意王天舒同志为董事的33人,所持股权1,856,085,220股,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100%;反对0人,所持股权0股,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%;弃权0人,所持股权0股,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%。
同意毕丹洋同志为董事的33人,所持股权1,856,085,220股,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100%;反对0人,所持股权0股,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%;弃权0人,所持股权0股,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%。
同意关伟同志为独立董事的33人,所持股权1,856,085,220股,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100%;反对0人,所持股权0股,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%;弃权0人,所持股权0股,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%。
同意李驰同志为董事的33人,所持股权1,856,085,220股,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100%;反对0人,所持股权0股,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%;弃权0人,所持股权0股,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%。
同意陈旭升同志为董事的33人,所持股权1,856,085,220股,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100%;反对0人,所持股权0股,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%;弃权0人,所持股权0股,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%。
同意武亦文同志为独立董事的33人,所持股权1,856,085,220股,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100%;反对0人,所持股权0股,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%;弃权0人,所持股权0股,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%。
同意赵红宇同志为董事的33人,所持股权1,856,085,220股,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100%;反对0人,所持股权0股,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%;弃权0人,所持股权0股,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%。
同意蒋喆同志为独立董事的33人,所持股权1,856,085,220股,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100%;反对0人,所持股权0股,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%;弃权0人,所持股权0股,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%。
同意景胜男同志为董事的33人,所持股权1,856,085,220股,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100%;反对0人,所持股权0股,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%;弃权0人,所持股权0股,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%。
同意薄涛同志为董事的33人,所持股权1,856,085,220股,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100%;反对0人,所持股权0股,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%;弃权0人,所持股权0股,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%。
四、审议通过了《关于鞍山银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》,赞成33人,所持股权1,856,085,220股,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100%;反对0人,所持股权0股,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%;弃权0人,所持股权0股,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%。
经对监事候选人逐位进行表决,同意田树喜同志为外部监事的33人,所持股权1,856,085,220股,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100%;反对0人,所持股权0股,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%;弃权0人,所持股权0股,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%。
同意张瑛同志为监事的33人,所持股权1,856,085,220股,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100%;反对0人,所持股权0股,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%;弃权0人,所持股权0股,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%。
同意李晶同志为外部监事的33人,所持股权1,856,085,220股,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100%;反对0人,所持股权0股,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%;弃权0人,所持股权0股,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%。
同意郝军同志为监事的33人,所持股权1,856,085,220股,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100%;反对0人,所持股权0股,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%;弃权0人,所持股权0股,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%。
同意崔大鹏同志为监事的33人,所持股权1,856,085,220股,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100%;反对0人,所持股权0股,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%;弃权0人,所持股权0股,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%。
同意慕丽杰同志为外部监事的33人,所持股权1,856,085,220股,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100%;反对0人,所持股权0股,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%;弃权0人,所持股权0股,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%。
同意潘超同志为监事的33人,所持股权1,856,085,220股,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100%;反对0人,所持股权0股,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%;弃权0人,所持股权0股,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%。
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2024年6月2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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